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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通报3起执法执勤用车违规私用的典型问题

来源:盘州市纪委 发布日期:2018-07-19 10:37:00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盘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纪律保证。现将3起执法执勤用车违规私用的典型问题如下

盘州市乌蒙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李斌使用综治执法车接亲属的问题。201751721时许,李斌私自驾驶该单位综治执法车到该镇二台坡村接其4名亲属到镇中心校。20178月,李斌被给予警告处分。

盘州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原协勤丁鹏、杨玲使用城管执法车练习车技的问题。201784日上午,盘州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协勤丁鹏、杨玲在参与红果城区市容整治巡查工作期间,丁鹏将城管执法车交给无驾驶执照的协勤杨玲学习车技。20178月,丁鹏、杨玲二人被予以解聘。

盘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发安排司法警车送其参与朋友亲属丧事探望的问题。2018125日,盘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发乘坐单位司法警车到坪地乡开展扶贫工作,工作结束后,其要求单位驾驶员用单位司法警车送其到原松河乡参加其朋友亲属的葬礼。20184月,李德发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四风问题具有长期性、顽固性、反复性和隐蔽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能有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执法执勤用车特征明显、群众关注度高,上述公车私用的行为引起了群众的强烈反感、对党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恶了党群、干群关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通报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让广大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层层抓落实,把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职工。

 

(盘州市纪委监委)

 

 

 

 

信息员:何 

联系电话:3639502

审核人:黄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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