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州市通报了发生在扶贫领域的5起典型案件。
一、原四格乡大寨村妇女主任袁维芹隐瞒实情骗取农危改资金问题。2013年4月,袁维芹隐瞒其家庭实际收入,利用包片负责所在村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其丈夫崔庆保的名义向原四格乡政府申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2017年4月,袁维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1万元予以收缴。
二、保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王润森向危改对象索要好处问题。2011年8月,王润森在担任冷风村包村工作组成员期间,利用负责包保该村四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工作的便利,采取恐吓、胁迫手段,以农户未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为由,强行向一户农危改对象索要现金0.12万元。2017年6月,王润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0.12万元退赔农户。
三、原鸡场坪乡高山村民兵连长瞿小堂截留挪用茅草屋改造资金问题。在2007年高山村1组实施茅草屋改造工作中,村民宋德本获得补助资金0.62万元。因其没有能力独自实施茅草屋改造,村支两委安排瞿小堂负责帮助宋德本户实施改造工作,共支出0.35万元,结余0.27万元被瞿小堂私自截留,并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7年3月,瞿小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0.27万元予以收缴。
四、新民镇俄项井村党支部书记赵振兴”老好人”思想作祟,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农户享受农危改资金问题。2014年6月,赵振兴以做“老好人”的心态,为了不得罪村民,明知村民徐配欢的丈夫赵叔权是新民镇中学教师,该户不属于2013年危改摸底对象,仍将徐配欢户上报作为2014年农危改对象,致使徐配欢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1.6万元。2017年6月,赵振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配欢户违规所得1.6万元农危改资金已责令退回。
五、坪地乡包包寨村委会主任石来富优亲厚友,违规安排其弟石富康享受农危改资金问题。石来富的亲兄弟石富康多次向石来福提及将自己作为危改户上报,但其弟家庭条件较好、并拥有一辆起亚牌越野车,于是在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执意将石富康作为危改对象进行申报,致使其违规领取危改补助资金0.66万元。同时,石来富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石来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富康户违规所0.66万元农危改资金已责令退回。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到基层。要对民生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追查到底、精准问责、严惩不贷。主责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自上而下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深入开展民生项目资金自查自纠,深入一线调查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把问题整改在前面,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进一步完善防范机制,避免此类问题纠而复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生监督组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加大对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严从快查处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确保民生政策惠及最广大群众。
(盘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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