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市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62号建议的答复
邹光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增加卫生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8年,市委、市政府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工作重点,为有效推动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了《盘县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盘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 年)》等方案计划,现正在按照方案提出的工作重点有序抓落实。为方便群众就近就医,综合考虑人口居住密度和服务半径,实现城市“15分钟医疗健康服务圈”和乡(镇、街道)“30分钟医疗健康服务圈”,现有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人员结构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市委、市政府已将农村卫生室建设和人员、设备配备纳入“十三五”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用3-5年时间完成全市农村卫生室改扩建,使每个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50平方米,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村卫生室,村民居住分散或人口超3000人的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至2个村卫生室,每个居民委员会(社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按每千常驻人口配备1名村卫生员,现正在按这个标准由各乡(镇、街道)政府、卫生院、村委按要求申报。医疗设施设备按规范化卫生室标准配置。
注:主动公开。
2018年6月30日
主办:中共盘州市委员会 盘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pxdzz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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