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以解决农村因“土”致“脏”问题为导向,实施农村庭院硬化改造。在实施庭院硬化改造时,每户农户硬化面积不大于30平方米,且不得超过宅基地范围;对没有庭院的农户,则不要求进行庭院硬化。而针对庭院需硬化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实行自愿原则可让合作社进行硬化,由农户自行支付相应的材料费和小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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