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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新民镇关于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来源:盘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4 16:45:35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引号 00946540-2/2018-01981 发文日期 2018-03-24 公开日期 2018-03-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有效性 长期
发布机构 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内容摘要

盘州市新民镇关于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盘州市新民镇

关于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录

一、新民镇概况

(一)新民镇职责

(二)新民镇内设机构

(三)新民镇预算构成情况

(四)新民镇人员构成

二、新民镇预算公开说明

(一)新民镇收支总体情况

(二)新民镇收入总体情况

(三)新民镇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新民镇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新民镇概况

(一)新民镇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决议。

2、制定和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卫生计生院、生态建设旅游服务中心、敬老院、财政所、群众工作站、计划生育协会、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合法权益;

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民镇内设机构:

镇政府内设机构为党政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扶贫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牧兽医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农村合作医疗站”牌子)、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卫生计生院、生态建设旅游服务中心(挂“水务站”、“林业站”、“环境监察站”牌子)、敬老院(挂“老年服务中心”牌子)、财政所、群众工作站、计划生育协会、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

(三)预算构成情况:

新民镇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新民镇人员构成:新民镇编制数为121个,其中行政(参公)编35个(工勤编3人)、事业编79个。目前,在职职工103人,离退休职工28人。

二、新民镇预算公开说明

(一)新民镇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收入情况。2018年,新民镇总收人6840.74万元,较上年减少244.06万元,主要是项目按年度及进度支付款。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6.62 万元,较上年增加3073.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44.12万元,较上年减少3317.15万元。

2.支出情况。2018年,新民镇总支出6840.74万元,较上年减少244.06万元,主要是项目按年度及进度支付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84万元,较上年减少445.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18万元,较上年增加12.3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98万元,较上年减少6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45 万元,较上年增加168.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1.47

万元,较上年减少329.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13.25万元,较上年增加3252.7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6.5万元,较上年增加79.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68.89万元,较上年减少231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8.29万元,较上年增加173.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79万元,较上年减少2.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0.06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77.59万元,较上年减少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08万元,较上年减少387.54万元;其他支出29.37万元,较上年减少58.63万元。

(二)新民镇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18年,新民镇总收入6840.74万元,较上年减少244.06万元,主要是项目按年度及进度支付款。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1344.12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6.62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84万元,较上年减少445.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18万元,较上年增加12.3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98万元,较上年减少6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45 万元,较上年增加168.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1.47万元,较上年减少329.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13.25万元,较上年增加3252.7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6.5万元,较上年增加79.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68.89万元,较上年减少231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8.29万元,较上年增加173.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79万元,较上年减少2.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0.06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77.59万元,较上年减少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08万元,较上年减少387.54万元;其他支出29.37万元,较上年减少58.63万元。。

(三)新民镇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18年,新民镇总支出6840.74万元,较上年减少244.06万元,主要是项目完工报账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2068.81万元、项目支出4771.9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84万元,较上年减少445.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18万元,较上年增加12.3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98万元,较上年减少6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45 万元,较上年增加168.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1.47万元,较上年减少329.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13.25万元,较上年增加3252.7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6.5万元,较上年增加79.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68.89万元,较上年减少231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8.29万元,较上年增加173.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79万元,较上年减少2.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0.06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77.59万元,较上年减少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08万元,较上年减少387.54万元;其他支出29.37万元,较上年减少58.6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8年,新民镇财政拨款收入5766.97万元,较上年增加2779.34万元,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收入增加。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6.62万元,较上年增加3073.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0.35万元,较上年减少293.7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新民镇财政拨款支出5766.97万元,较上年增加2779.34万元,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6.62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63万元,较上年减少394.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60万元,较上年增加11.7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50万元,较上年增加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64万元,较上年增加128.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4.96万元,较上年减少323.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80.73

万元,上年无此项经费;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0.67万元,较上年增加118.8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118.29万元,较上年减少19.8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减少17.9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79万元,较上年减少2.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0.06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9.74万元,较上年增加26.47万元;其他支出29.37万元,较上年减少58.63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新民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18年,新民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6.62万元(不包括上年结转),较上年增加3073.09万元,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2066.22万元、项目支出3430.4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61万元,较上年减少368.7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45万元,上年无此项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50万元,较上年增加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49万元,较上年增加125.7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0.83万元,较上年减少47.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54.24万元,上年无此项经费;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1.86万元,较上年增加31.8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50.39万元,较上年减少19.2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7.9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46万元,较上年减少6.4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0.06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9.74万元,较上年增加26.4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2066.22万元,较上年减少92.14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81.3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2.5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二)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83.87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8.47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1048.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6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8.47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公车改革,新民镇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不作安排。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8年新民镇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较上年减12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新民镇不作预算安排,预算为0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18年新民镇“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较上年减少27.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作预算安排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18年,新民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18年,新民镇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99.41万元。其中:办公费62.59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7.74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14.48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2万元、培训费4.6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新民镇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新民镇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根据六盘水市政府安排,拟选取少数新民镇开展新民镇预算绩效试点,如本镇被选为试点单位,相关绩效情况将根据情况进行补充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18年,新民镇无公务用车。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18年,新民镇虽然实有办公用房面积16158.24平方米,账面价值805.3万元,但办公用房单位自用只有765平方米,其余办公用房为17个村活动室、17个村卫生室、邮政代办所、派出所、交警九中队、中心校等办公用房。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新民镇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新民镇无其他国有资产占用。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新民镇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新民镇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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