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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4 15:02:39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索引号 | 00946540-2/2018-01966 | 发文日期 | 2018-03-24 | 公开日期 | 2018-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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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红果街道办关于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盘州市红果街道办
关于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 录
一、红果街道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红果街道办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红果街道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红果街道办党工委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受市委的直接领导,行使市委赋予的权力,领导本辖区党的工作、经济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在本辖区贯彻落实,对本辖区内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确保政令畅通
(2).在市委的领导下,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居(村)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行使民主权利。
(3).领导街道所属机关、居(村)党组织,负责抓好其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协调其党政群各组织的关系,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5).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2、红果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行使市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辖区内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工委的决定
(2)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社区服务、民政、司法、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建设、村镇建设、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协同和支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延伸机构在本区域内的管理与服务
(5)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和居(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6)协助市人民政府抓好区域内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7)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内设机构
1、党政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工委、人大工委和办事处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法制、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宣传、统战、人民武装、文秘、档案、信访(群众工作)、计划统计、机关后勤、工青妇等各方面的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拟定实施党建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承担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协助领导协调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工作,为居(村)民出具和签署有关证明、申请、报告;负责收发传递信息工作;负责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统筹协调、综合服务等工作。
(2)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挂“经济发展办公室”、“电子商务发展办公室”牌子)
负责宣传、组织、监督实施城市和农村规划建设环保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容市貌、违章建筑等工作。负责街道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等工作。
负责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制定乡镇企业和农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帮助所属企业做好技改等工作,向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做好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承担农业、中小企业、林业、水利、第三产业、公有资产管理的协调和服务;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负责协调邮政及供销社基层社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融合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小企业等资源,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为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和消费群体提供指导培训。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组织学习、贯彻实施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思想、组织和指导建设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救灾救济、婚姻登记、低保、社会救助等工作;承担优抚安置、民族宗教、殡葬改革、老龄、残联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居(村)民自治活动;负责留守儿童思想教育、督促、安全等工作。
(4)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承担卫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目标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和除害防病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及应急管理。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本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支持、协助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有争议的民间纠纷和治安案件;负责打击、防范本辖区的邪教和反宗教势力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社会防控措施的落实,做好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违法人员的帮教转化、反邪教、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和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信访条例》、《贵州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群众(信访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人大工委、纪工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其具体事务由党政办公室承担(政法委具体事务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残联具体事务由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
2、街道管理的事业单位
(1)红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挂“水务站”、“林业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牧兽医站”、“农业产业化发展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生态旅游服务中心”牌子),为红果街道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为农业、林业、水务、农技(机)推广、乡镇企业、畜牧事业、农业产业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生态旅游等提供服务保障;对农业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验检测及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盘州市红果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农村合作医疗站”、“老年服务中心”牌子),为盘州市红果街道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提供人力资源开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老年人相关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救助劳动保障服务。
(3)盘州市红果街道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为盘州市红果街道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为繁荣农村科技教育文化事业提供服务,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4)盘州市红果街道卫生计生院(挂“计划生育协会”牌子),为盘州市红果街道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服务,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5)盘州市红果街道社区建设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牌子),为盘州市红果街道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为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提
供服务保障。
(6)盘州市红果街道财政所,为盘州市红果街道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
宗旨:为街道经济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7)盘州市红果街道群众工作站,为盘州市红果街道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大力加强基层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上级部门设在街道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中(小)学校、幼儿园、移民工作站等机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在街道的机构。
4、其他事项
(1)盘州市红果街道扶贫工作站,为盘州市红果街道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
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选择、论证、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和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扶贫开发数据库;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报账;乡镇扶贫开发信息统计;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盘州市红果街道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为盘州市红果街道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
宗旨:为留守儿童提供服务。
(三)预算构成情况:
红果街道预算构成情况: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红果街道办总编制人数108名,其中:1、行政编制数32名。核定行政编28名,工勤编4名。 2、事业编制数84名。核定事业管理岗位31名,专业技术岗位45名,工勤岗位8名。
2018年元月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81人,其中:在职人员120人(行政30人,事业90人),退休人员61人(行政33人,事业28人)。
二、红果街道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收入情况:2018年,本部门总收入合计5503.95万元(保留两位小数,下同),较上年减少7332.68万元,主要是上年工程已完工审计结算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其中:属于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4.08万元,较上年增加60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09.87万元,较上年减少 7939.08万元。
2、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总支出5503.95万元,较上年减少7332.68万元,主要是上年工程已完工审计结算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47万元,较上年减少7645.4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64.45万元,较上年增加25.76万元;教育支出64万元,较上年减少20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41万元,较上年减少3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77万元,较上年增加76.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1.8万元,较上年减少407.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70.15万元,较上年增加2059.5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93.47万元,较上年减少300.3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44.43万元,较上年减少859.6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7万元,较上年减少13.5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4.82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31万元,较上年减少14.4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18年,本部门总收入5503.95万元,较上年减少7332.68万元,主要是上年工程已完工审计结算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分来源类别看: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4.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09.87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47万元,较上年减少7645.4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64.45万元,较上年增加25.76万元;教育支出64万元,较上年减少20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41万元,较上年减少3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77万元,较上年增加76.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1.8万元,较上年减少407.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70.15万元,较上年增加2059.5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93.47万元,较上年减少300.3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44.43万元,较上年减少859.6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7万元,较上年减少13.5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4.82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31万元,较上年减少14.4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3)
2018年,本部门总支出5503.95万元,较上年减少7332.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1924.68万元,较上年减少327.24万元;项目支出3579.27万元,较上年减少7005.44万元。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924.68万元,项目支出3579.27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47万元,较上年减少7645.4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64.45万元,较上年增加25.76万元;教育支出64万元,较上年减少20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41万元,较上年减少3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77万元,较上年增加76.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1.8万元,较上年减少407.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70.15万元,较上年增加2059.5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93.47万元,较上年减少300.3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44.43万元,较上年减少859.6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7万元,较上年减少13.5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4.82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31万元,较上年减少14.4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12.05万元,较上年增加6031.9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94.08万元,较上年增加60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7.97万元,较上年减少6638.32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812.05万元,较上年增加6031.9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12.05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3.82万元,较上年减少7287.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7万元,较上年增加15.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63万元,较上年减少1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67万元,较上年增加120.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93.14万元,较上年减少408.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69.94万元,较上年增加2079.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2.51万元,较上年增加46.3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97.39万元,较上年减少521.2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3.2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8.64万元,较上年减少2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支出341.31万元,较上年减少14.41万元;其他支出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4394.08万元,较上年增加60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25.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32.13万元。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924.68万元、项目支出2469.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24万元,较上年减少1481.8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7万元,较上年增加15.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63万元,较上年减少1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48万元,较上年增加126.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39万元,较上年减少42.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69.94万元,较上年增加2219.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7.29万元,较上年增加26.95万元;农林水支出692.8万元,较上年减少183.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3.2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万元,较上年减少3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31万元,较上年减少14.4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924.68万元,较上年减少325.73万元,主要是2017年水利站人员调出及退休人员死亡减少。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57.2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2.08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11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3.51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1314.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3.5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18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较上年减3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费用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9)
红果街道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18年,红果街道办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86.21万元。其中:办公费46.23万元、邮电费1.75万元、差旅费7.22万元、福利费20.02万元、、水费2.6万元、电费2.77万元、培训费5.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红果街道办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18年,红果街道办实有办公用房面积17921平方米,账面价值4489.36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红果街道办实有其他建筑物面积38030平方米,其账面价值为8664.94万元。
2.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红果街道办实有其他类固定资产408.22万元。包括家具类、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体设备等。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